關于印發《揭陽市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推動揭陽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保障教育公平,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2021〕3號)“每所優質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主要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的要求,特制訂《揭陽市優質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揭陽市優質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
揭陽市招生委員會 揭陽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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